◎? 本報記者 劉曉慧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近日聯合印發的《推進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資源型地區資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經濟發展潛力充分發揮,創新引領、加快轉型、多元支撐的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務體系普遍覆蓋,綠色宜居環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斷增進。展望到2035年,資源保障有力、經濟充滿活力、生態環境優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資源型地區高質量發展目標基本實現,與全國同步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方案》提出,保障國家資源能源安全——
統籌資源能源開發與保護。加強對戰略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勘查和開發利用的統一規劃,建立安全可靠的資源能源儲備、供給和保障體系,提升資源能源供給體系對國內需求的適配性。按照資源型地區資源環境特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確保資源能源的有序開發利用和保護。
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水平。提高重要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循環利用模式。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動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與下游行業耦合發展,支持資源型企業的低碳化、綠色化、智能化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加強資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設。依據資源稟賦、開發利用等情況,布局一批能源資源基地和國家規劃礦區,打造戰略性礦產資源穩定供應的核心區。實施礦產地儲備工程,構建產品、產能和產地相結合的戰略性礦產資源儲備體系。加大石油、天然氣、銅、鉻、鎢、稀土、晶質石墨等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做好重要礦產資源戰略接續。
《方案》提出,引導資源型地區創新發展。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整合各類創新資源,加強資源能源開采利用等關鍵技術和重大裝備的研發攻關,提升行業創新發展水平。
《方案》提出,促進資源型地區協調發展。引導資源富集地區轉型發展,支持資源枯竭地區可持續發展。
《方案》提出,推動資源型地區綠色發展。堅持科學勘查、有序開采、清潔生產、高效利用,加大對礦產資源儲量、開發潛力和生態環境影響的綜合評價,合理調控開采規模、時序和強度,全面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方案》提出,加快資源型地區開放發展。積極參與國際資源能源和產業合作,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方案》提出,支持資源型地區共享發展。增強礦區醫療機構綜合能力,提高礦業工人職業病診療水平。傳承發揚并充分利用資源型地區創業建設歷程中的精神文化資源,建設一批博物館、紀念館和教育示范基地。著力穩定和促進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