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市場 誠信勘查
—— 就規范勘查實施方案管理《通知》出臺訪部開發司負責人
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出臺《關于規范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探礦權管理方面推出了新措施,決定從2010年7月1日開始申請探礦權須提交評審通過的勘查實施方案等。記者就《通知》出臺的背景、《通知》的主要內容等有關問題,采訪了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負責人。
記者:這次出臺的《通知》,其中一個核心內容是申請探礦權須提交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為什么申請探礦權必須提交勘查實施方案?這一政策措施的出臺基于什么考慮?
負責人:礦產勘查實施方案是開展找礦的科學的、客觀的依據。過去礦業不熱時,開展礦產勘查的社會資本項目很少,探礦權人基本是國有地勘單位和極少數國有礦山。當時的找礦項目主要是國家計劃項目,承擔找礦的是國有地質隊伍,由主管部門下達預算,項目的設計審查、勘查施工年度計劃的安排,直到最終驗收,都有到位的管理措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探礦權管理是政府管理礦產勘查的主要方式,勘查實施方案是申請探礦權的一個法定要件,國務院《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探礦權申請人申請探礦權時,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包括勘查實施方案及附件在內的材料。勘查實施方案要回答的是,找礦應具備哪些基本要素?也就是說,探礦權人為什么要在某一個地方找礦?這個地方的地質背景、成礦條件怎樣?要找什么礦?怎么部署安排找礦工作?怎么落實勘查工作部署?怎么安排勘查投入?為了完成投入,怎么組織施工?最終預期要達到什么樣的找礦效果?這就是勘查實施方案要回答的問題。
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礦政管理部門最初主要只對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形式審查。探礦權申請時,管理部門主要只是審查有沒有勘查實施方案。只要有,就認為符合了審查要求。在礦業市場趨熱時,眾多的投資者蜂擁進入探礦領域,對勘查實施的形式審查已不適應新的要求。一些探礦權申請人編制的勘查實施方案沒有找礦應具備的基本要素,甚至有“三無”方案,即“無找礦依據,無找礦目標,無找礦部署”。還有一些人名為探礦,實為圈地。少數勘查單位編制的勘查實施方案粗制濫造、隨意而為,甚至極個別地勘單位編制虛假的勘查實施方案,其目的不是真正找礦,而是跑馬圈地、圈而不探,最后擊鼓傳花地進行炒作。這為一些地區探礦秩序的混亂埋下伏筆。
為了規范探礦權市場秩序,在探礦權準入時有必要對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合規性審查。這比以前對探礦權的管理向前延伸了一步:原來只看有沒有勘查實施方案,現在要看勘查實施方案是否具備找礦的基本要素,即勘查區以往地質工作程度、勘查區地質背景情況、勘查工作部署等。通俗地說,勘查實施方案要體現出這些內容:探礦申請人為什么要到這個地方找礦?勘查的對象是什么?打算怎么勘查?而要回答這些問題,探礦權申請人就必須認認真真地編制礦產勘查實施方案。
而且,礦產勘查是一項風險投資,收集資料、調查研究分析探礦區內的情況,編制勘查實施方案,是找礦這一風險勘查工作所必需的前期工作,它有利于慎重決策、理性投資。因此,建立申請探礦權提交勘查實施方案這一制度措施,目的是,在探礦權準入時通過技術管理的手段以規范市場,讓真正想找礦的人進入市場,讓見機圈地的投機者不得入內。
在提交了專家評審的勘查實施方案后,管理部門怎么審查勘查實施方案?應當明確,礦政管理部門對勘查實施方案進行的是必要的合規性審查,主要看勘查實施方案中進行勘查的基本要素是否具備,是國家在賦予探礦權人勘查礦產資源權利的同時對探礦權人應履行義務的明確和監督。但這種管理不代替找礦人具體的找礦業務過程和具體的業務管理,如是否能找到礦、找礦效率的高低等。礦政管理者的職責是準入管理,這是要把握的界限。如同奧運會前對運動員舉行的資格賽,它并不能保證入圍者在奧運會上成績如何,而是為了保證使奧運比賽具有一定的質量和水平。對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必要的合規性審查,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規范探礦權市場,使真正想找礦的人“入場”來找礦,在有序規范、誠實守信的環境中進行風險勘查。
記者:規范勘查實施方案管理從某種意義上說,加強了探礦權的技術管理。那么,《通知》在內容上對勘查實施方案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負責人:主要內容是這么幾方面:
??? 一是采用了一種新的探礦權管理手段,也就是明確了將勘查實施方案審查作為探礦權申請的前置條件。《通知》明確,申請探礦權新立、延續、變更(擴大勘查范圍、變更勘查礦種),需提交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和評審意見書。探礦權人需要對勘查實施方案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勘查實施方案調整工作量縮減三分之一以上的,探礦權人應重新提交經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
二是規范了勘查實施方案編制、審查的管理。誰來編制勘查實施方案?誰來審查勘查實施方案?《通知》明確規定: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應由具備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項目承擔單位按照《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的要求編制。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或委托有關單位按照《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審查要求》進行評審,出具《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評審意見書》。這些都是針對礦產勘查管理技術性強需要加強技術管理,而礦政管理中技術管理手段偏弱采取的管理措施。
還有,石油、天然氣、煤層氣探礦權申請項目的勘查實施方案由國土資源部組織審查,國土資源部審批發證的其他探礦權申請項目的勘查實施方案委托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查。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于國土資源部授權審批發證的探礦權申請項目,其勘查實施方案審查工作不得委托下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中央財政出資的勘查項目,勘查實施方案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審查。
加強技術管理,必須發揮專家的作用。為此,《通知》第六條規定,“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包括地質、礦產、遙感、物探、化探、探礦工程、水工環、經費預算等多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庫。根據實際需要和專家資信情況,對專家庫進行動態調整。參與勘查實施方案評審的專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同時為了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通知》確定了“評審專家實行回避制度”。
三是豐富了探礦權監管的內容。我國探礦權審批實行部省兩級審批,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如何進一步探索創新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探礦權監管的內容、方式,加強批后監管,《通知》中明確:“探礦權人應按照經過認定或評審通過的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勘查施工”。“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市、縣國土資源管理專業人員配備和技術隊伍建設。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嚴格依據勘查實施方案對勘查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照勘查實施方案施工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將勘查實施方案作為對勘查項目監管的抓手,將使監管更有針對性。
記者:發揮專家作用、強化技術管理,一個核心的內容是,專家要對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審查。那么,專家重點應審查些什么?
負責人:重點審查四方面內容:一是勘查工作的地質依據審查。主要看勘查目標是否明確,勘查礦種與成礦地質條件是否相符;對新申請項目,看勘查區以往地質資料收集是否齊全,是否具備成礦地質條件;對延續、變更申請項目,看是否反映探礦權人已投入的主要實物工作量、礦體地質特征、工程控制及礦石加工選冶性能等情況。二是勘查工作的技術合理性審查。要看勘查工作總體部署是否合理,年度工作安排是否適當;技術路線是否可行,工作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技術要求是否明確、技術手段是否可行。對多礦種工作區,要看是否設計了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實物工作量投入能否滿足勘查階段的要求;預期成果是否明確,預期提交的地質資料是否符合相應勘查階段規范要求。三是勘查工作的經濟合理性審查。四是勘查方案的可操作性審查。
記者:規范勘查實施方案管理的重要載體是勘查實施方案。那么,編制勘查實施方案主要應體現一些什么內容?
負責人:勘查實施方案應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編制大綱編制。實施方案具體內容應當突出:勘查區以往地質工作程度、勘查區地質背景、勘查工作部署情況以及主要工作方法手段及技術要求等情況。
具體來說,勘查區以往地質工作程度,要反映出勘查區以往地質工作情況、工作程度、地質工作成果、礦產開采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等。申請延續、變更的項目,須簡要介紹自首次登記(受讓)探礦權以來地質工作概況,重點反映探礦權人前一勘查期內的工作情況,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地質勘查投入、成果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勘查區地質背景情況,應包括區域地質成礦背景(區域地層、構造、巖漿巖、變質巖、礦產等概況,以及區域物探、化探等地質工作成果。)勘查區地質特征與成礦條件。
對勘查工作部署,應反映出總體工作部署情況,包括工作部署基本原則和技術路線以及礦床勘查類型、工程布置原則和依據。涉及多礦種的,要進行綜合勘查;年度工作安排,應詳細表述第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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