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 中國國土資源報
日前,中國礦業聯合會地質勘查協會出臺《全國地勘單位地質勘查工作質量檢查工作方案》。該方案確定了檢查的內容、方法及時間安排,并明確各級地勘單位負責人為本次檢查第一責任人。
根據《方案》,本次檢查的范圍是全國固體礦產類具有地質勘查資質的地勘單位。檢查分為自查、互查和抽查三個階段,自查由地勘單位自行組織,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監督,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互查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定支撐單位組織,對省內局級地勘單位之間進行互查,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抽查由國土資源部協調,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配合,地勘協會組織實施,抽查比例為參檢單位總數的5%左右,于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檢查內容以2010年度提交報告或正在實施的、非財政出資的地勘項目為重點,主要檢查項目的勘查設計、原始地質資料、物化探方法、工程施工、樣品采集、資料整理、勘查報告、勘查計劃的履行等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
《方案》明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因單位行為出現弄虛作假等嚴重質量問題的,與其探礦權年檢、資質管理等掛鉤進行處置;對純屬個人行為出現弄虛作假等嚴重質量問題的,由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置。各級地勘單位負責人為本次檢查第一責任人,地勘單位要把質量檢查作為2011年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工作計劃,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分工。
《方案》提出,在確保此次質量檢查實效的同時,要為常規性的質量檢查摸索經驗,使質量檢查機制逐步完善,為推行注冊地質師制度和建立風險勘查資本市場奠定基礎。
地勘協會日前已發出開展自查、互查工作的通知和《地質勘查項目工作質量檢查自查結果評分表》,專項檢查已全面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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