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有關通知精神和總局的相關要求,我局于今年初開始對所屬各單位的退休人員津貼補貼政策、標準進行摸底,截至4月底,已完成測算上報工作。
規范退休人員津貼補貼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促進公平分配,對確保退休人員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義,并且政策性強,敏感度高。為此,局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分析研究,深刻領會有關文件精神,提高認識。并要求人力資源部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嚴格按國家政策規定及總局的相關要求執行,做好清理規范測算工作和對退休人員的政策解釋工作。
為了將好事辦好、辦實,人力資源部認真研究政策,對津貼補貼逐項分析,查找津貼項目保留或取消的相關政策依據,對各單位提出的在測算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及時向總局相關部門咨詢,吃透政策、摸清情況。
規范京外中央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津貼補貼,經國務院同意,從2010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京外中央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單位所在地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補貼標準執行,所在地政府尚未規范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津貼補貼的,參照所在地政府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時統籌考慮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的政策。規范后的退休人員退休費由三部分構成,即基本退休費、退休人員補貼(統一規并后的津貼補貼)、保留的津貼補貼。規范后各單位一律不得在統一的退休人員補貼之外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
(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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