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 中國國土資源報
日前,《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預算標準(試用)》經國土資源部和財政部批準,由地質出版社出版發行。
《預算標準》主要由工作手段預算標準、地區調整系數、稅金和利潤控制標準、預算標準調整方法四部分組成,適用于中央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的概、預(結)算的編審和管理。全書突出體現了全成本核算、企業與事業單位等多元主體同時適用、可根據國家主要經濟指標變化進行動態調整的特點。
在預算標準經濟構成方面,《預算標準》首次實現了全成本核算,補全了人員費、福利費、社會保障費(五險一金)、折舊費等,并提出了利潤率控制標準和稅率控制標準;該書建立了差別化全成本費用、部分成本費用兩種,分別適用于企業、事業等不同性質的項目承擔單位,方便與各類市場主體的合作;同時,建立了動態調整機制,針對以往不同預算標準制定發布同期長、時效性差的弊端,建立了預算標準的動態更新方案模型,能夠根據國家發布的經濟指標進行自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