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蔣銘君
“實踐證明煤炭價格過高或過低都會對煤炭上下游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和我國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產生不利影響。”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淮北礦業集團工匠大師、淮北煤電技師學院高級工程師楊杰表示,煤炭上下游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研究建立煤炭上下游產業合作共贏長效機制、將煤炭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對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推動煤炭上下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此,他提出以下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 楊杰
一是堅持和完善中長期合同制度和“基礎價+浮動價”定價機制。設定煤炭基準價格,鎖定最高、最低售價,將煤炭基準價格設定為700元/噸,將煤炭市場價格穩定在綠色區間(550元/噸~850元/噸),穩定市場預期。加強對煤炭市場的監測預警。當煤炭市場價格進入紅色區間時(850元/噸以上或550元/噸以下),考慮合理把控煤炭進口規模、節奏,促進國內市場供給均衡,促進國內煤炭市場供需平衡。
二是推動大型煤炭企業與大型用戶建立點對點直供模式,壓縮交易中間環節,降低交易風險和成本;倡導下游企業中長協合同簽訂率達到80%左右,運用數字技術和互聯網平臺,創新供銷合作模式,穩定煤炭需求,降低采購成本,實現共贏發展。規范和完善煤炭價格指數,合理引導未來煤價預期,完善社會誠信機制和相關制度。加強中長期合同監管,強化三方履約兌現,提高合同約束力。完善煤炭市場監測及預警機制。加強煤炭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研判,健全煤炭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與響應機制。建立煤炭應急保障儲備體系,統籌政府、企業、社會儲備資源,擴大儲備規模,提高煤炭供給體系彈性。
三是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煤電聯營。鼓勵煤炭和發電企業通過資本融合、相互參股、換股、兼并重組、資產聯營和煤電一體化項目等多種形式發展煤電聯營。對跨區域煤電聯營的煤礦項目直供聯營電廠的燃料煤優先安排實施鐵路運力;對參與煤電聯營或已和電廠簽訂中長期合同的煤礦,在鐵路運力配置中給予必要的優先支持;對參與煤電聯營的電廠,在落實煤炭資源和運力方面給予優先協調。